室性心动过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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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心房颤动基层诊疗指南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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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概述

(一)定义

心房颤动(AF)是临床上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。心悸、胸闷和运动耐量下降是常见的临床症状,也有一些心室率不快的慢性心房颤动患者无明显症状,而在体格检查或因其他原因做心电图时发现。体格检查可发现心律绝对不齐,第一心音强弱不等,脉短绌。心电图表现为P波消失,代之以不规则的f波,RR间期绝对不规则(图1)。由于心房失去有效收缩,并伴有快速或缓慢心室率,导致心脏功能下降,心房内附壁血栓形成。血栓脱落可致卒中及体循环栓塞,可危及生命,并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命质量。

(二)分类

根据心房颤动的表现、持续时间、终止方式将心房颤动分为5类,见表1。

(三)流行病学

我国心房颤动年龄校正后患病率为0.74%,60岁的男性和女性患病率分别为0.43%和0.44%,≥60岁的男性和女性患病率分别为1.83%和1.92%。

二、病因与发病机制

(一)危险因素和相关疾病

许多疾病可增加心房颤动的风险,并增加心房颤动并发症。目前已明确与心房颤动相关的因素有年龄、肥胖、吸烟、酗酒,与心房颤动相关的疾病包括高血压、心力衰竭、瓣膜病、心肌梗死、糖尿病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(COPD)、慢性肾病、甲状腺疾病和睡眠呼吸暂停。

(二)电生理机制

可能与心房颤动有关的电生理机制有局灶激动、多子波折返和转子等。

(三)病理生理机制

1.心房重构:

2.肾素-血管紧张素-醛固酮系统的作用:

3.炎症因子和氧化应激:

4.自主神经系统的作用:

三、诊断、鉴别诊断与转诊

(一)诊断

根据症状特点、体格检查、心电图和/或动态心电图可明确心房颤动的诊断。

1.症状:

2.体征:心房颤动最重要的体征是心音强弱不等,心律绝对不齐。检查时可见脉短绌。

3.心电图:心房颤动的确诊必须有心电图证据,其特点为:P波消失,代之以振幅、频率不等的f波,RR间期绝对不整。

(二)鉴别诊断

1.心房颤动应与其他不规则的心律失常鉴别,如频发早搏、室上性心动过速或心房扑动伴有不规则房室传导阻滞等。心电图可明确诊断。

2.阵发性心房颤动伴完全性束支传导阻滞或预激综合征时,心电图表现酷似室性心动过速,应仔细辨认心房颤动波以及RR间距的明显不规则性。

(三)转诊建议

1.紧急转诊:

(1)出现意识障碍和神经系统定位体征,考虑并发卒中者。

(2)出现血液动力学不稳定者。

(3)预激合并心房颤动伴有快速心室率者。

(4)合并心绞痛发作或急性心肌梗死者。

(5)合并急性心力衰竭者。

(6)有晕厥,长RR间歇5s,可能需接受起搏治疗者。

(7)出现中度以上出血事件者。

2.普通转诊:

(1)病情复杂需确定和调整抗凝治疗策略的患者,或华法林剂量调整过程中国际标准化比值(INR)易波动者。

(2)有导管消融指征,且有手术意愿者。

(3)合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(冠心病)需接受血运重建者,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术后需联合使用抗凝和抗血小板药物。

(4)有晕厥和猝死家族史者。

(5)原因不明脑梗死者。

(6)导管消融后3个月发生心房颤动、心房扑动、房性心动过速者。

(7)导管消融后出现多发栓塞表现和神经定位体征者。

(8)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出现不良反应(如胺碘酮治疗中出现甲状腺功能改变或肺纤维化等)者。

(9)高龄、衰弱、低体重等高出血风险患者。

四、治疗

治疗原则:治疗危险因素及合并疾病,预防血栓栓塞以及心室率控制和节律控制。

(一)抗凝治疗

1.血栓栓塞和出血风险评估:

(1)瓣膜病心房颤动(中重度二尖瓣狭窄或机械瓣置换术后)为栓塞的重要危险因素,具有明确抗凝适应证,无需再进行栓塞风险评分。

(2)对非瓣膜病心房颤动,推荐使用CHA2DS2?VASc积分评估患者栓塞风险(表3)。

2.抗凝药物选择:

(1)维生素K拮抗剂华法林:

(2)非维生素K拮抗口服抗凝药(NOAC):

3.抗凝出血并发症的治疗:

抗凝治疗引起的出血,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微出血、中度出血和严重出血。轻微出血指的是抗凝治疗相关的鼻衄、皮肤小瘀斑、轻微外伤后出血,可给予适度处理,无需停药,也可延迟用药;中度出血指的是肉眼血尿、自发大片瘀斑、其他未危及生命的大出血;严重出血具有生命危险,如颅内出血、严重消化道出血、腹膜后出血等导致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的出血。中度以上出血应停用抗凝药,病情允许的情况下,建立静脉通道并做初步处理(补液、保证血液动力学稳定等措施)医院处理。严重出血可使用抗凝药的拮抗剂,因华法林所致可用维生素K(发挥作用大约需24h),因达比加群所致可用依达赛珠。

4.特殊情况的抗凝治疗:

(1)老年患者:鉴于出血风险较大,因此应积极控制可纠正的出血危险因素(如高血压、肝肾功能异常、合并使用阿司匹林或非甾体抗炎药等)。在抗凝策略方面,NOAC优先于华法林。如果使用华法林,应加强INR的监测(至少每个月1次,有变化随时检测),但仍应将INR控制在2.0~3.0,以确保疗效。

(2)心房颤动合并冠心病:在这些患者中应权衡心房颤动的卒中风险和冠心病缺血事件的风险,确定抗栓治疗的策略。

(3)发生卒中的心房颤动患者:除短暂脑缺血发作(TIA)外,发生卒中的患者均需暂停抗凝药。缺血性卒中的心房颤动患者,若正在规律使用抗凝药物,不应进行溶栓治疗。缺血性卒中,要根据患者梗死的范围大小及是否有梗死周围出血的情况,确定何时开始重启抗凝治疗,此时可能需要多学科团队的评价。出血性卒中后是否还能进行抗凝治疗,医院进行详细评估后决定。

5.关于NOAC用药的监测:

(二)室率控制和节律控制的选择

对所有的心房颤动,均可首先考虑心室率控制。并非所有的阵发或持续心房颤动都要考虑节律控制。但有以下情况,若有转复并维持窦性心律的可能,可考虑节律控制:

1.血液动力学不可耐受的心房颤动发作,包括合并低血压、休克、心力衰竭、缺血性胸痛和晕厥。

2.预激综合征合并心房颤动。

3.心房颤动发作时有Ⅱb级及以上症状。

4.首次发作,患者转复意愿强烈。

(三)控制心室率

1.急性期控制心室率:

急性心房颤动发作时,可将休息时心室率控制在次/min,若症状仍明显,可继续控制至80~次/min。一般需使用经静脉的药物。

(1)对无心力衰竭或低血压,不伴有预激的心房颤动患者,β受体阻滞剂和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(维拉帕米或地尔硫?)均能较好减慢心室率,常用的β受体阻滞剂的静脉制剂有美托洛尔和艾司洛尔。对有心脏收缩功能不良的患者,禁用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。

(2)急性心力衰竭伴快速心室率心房颤动的患者,可选择胺碘酮或洋地*类药物如去乙酰毛花苷。

(3)不伴有预激综合征的危重心房颤动患者,可选择静脉注射胺碘酮控制心室率。

2.控制心室率的长期治疗:

急性心房颤动发作控制后,应根据症状情况采取控制心室率的措施,可考虑宽松的心室率控制,如≤次/min。

β受体阻滞剂的口服制剂如美托洛尔(包括缓释制剂)、阿替洛尔、比索洛尔均可用于控制心室率的长期治疗。也可使用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,如地尔硫?(禁用于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者)。合并心力衰竭可选用地高辛。长期控制心室率的治疗慎用胺碘酮。

(四)转复和维持窦性心律治疗

1.复律治疗:

心房颤动转复为窦性心律的方式有药物复律、电复律及导管消融。

(1)药物复律:

(2)电复律:

(3)心房颤动合并预激综合征时,因旁路前传可能导致心室率过快,甚至发生室颤,应考虑尽快电复律治疗。

(4)导管消融治疗:对有Ⅱb以上症状的阵发性或持续性心房颤动患者,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或不能耐受,可导管消融治疗。

2.维持窦律治疗:

(1)无结构性心脏病的可选用决奈达隆、普罗帕酮、莫雷西嗪和索他洛尔,用法用量见表7,符合条件者可选用导管消融治疗。

(2)合并冠心病、明显的瓣膜性心脏病、左心室肥厚,建议选用决奈达隆、索他洛尔和胺碘酮,符合条件者可选用导管消融治疗。

(3)合并心力衰竭选择胺碘酮和或导管消融治疗。

五、基层疾病管理

(一)对新发生的心房颤动,医院确定抗凝治疗、节律或室率控制的治疗方案。

(二)对稳定的患者(阵发心房颤动控制或发作不多,永久心房颤动室率控制理想,长期抗凝的患者)应定期随访,可根据抗凝及其他治疗的需要安排随访间期。

(三)对长期使用华法林的患者,应定期(4周)进行INR检测,应保证INR在超过60%的时间内达标(2.0~3.0)。不在这一治疗范围须按照表5调整华法林剂量。对INR十分医院。

(四)对使用NOAC的患者,应对患者和家属进行按时服药、保证依从性的教育。并根据患者肾功能情况定期检测肌酐,计算肌酐清除率。

(五)对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患者,应根据药物特点进行随访观察。对使用胺碘酮的患者,应定期(第1年每3个月,以后每6个月)复查甲状腺功能、X线胸片。出现医院处理。

(六)每次随访时注意患者心房颤动的症状,是否有出血、栓塞,是否有药物不良反应,同时注意合并疾病的标准化处理。

〔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据《心房颤动基层诊疗指南(年)》编写〕

(本指南刊登于《中华全科医师杂志》年第6期。如欲全面详尽了解,请看全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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